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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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7 19:34
劳动者若选择通过私了方式解决工伤赔偿问题,但对方仅支付了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款的一半,剩余款项未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步骤来追讨欠款,这属于债权债务纠纷。
1. 劳动者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付的工伤赔偿款。在申请立案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及其清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可不提供)。
2.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给予双方举证和答辩的机会。随后开庭审理,并尝试调解。若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若对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提起诉讼。
3. 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不必暂停其在新单位的工作。
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
- 医疗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工资计算)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条例确定)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条例确定)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伙食补助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上述待遇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相关法规确定。
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个月至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当劳动或聘用合同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