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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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挪用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起诉,追回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间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