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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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30 22:44
PPP项目运作方式的分类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M,Operations&Maintenance)、管理合同(MC,ManagementContract)、租赁-运营-移交(LOT,Lease-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BOO,Build-Own-Operate)、购买-建设-运营(BBO,Buy-Build-Operate)、移交-运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区域特许经营(Concession),以及这些方式的组合等。
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PPP项目类型、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这些方式的命名以公共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的控制状态为基础,在我国国内实践中应用较多。国际上还存在另一种并行的命名法,即以转移给社会资本的职能多少为基础,例如,设计-建造-融资-运营-转让(DBFOT,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Transfer)和设计-建造-融资-运营(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
虽然两种命名法能够相互衔接,例如BOT、BOO可分别与DBFOT、DBFO对应,但是这些概念经常混在一起使用,容易引起迷惑,需注意区分。按照社会资本、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获得收入的方式,PPP项目可分为使用者付费方式、付费方式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ViabilityGapFunding/Subsidy,VGF)。
使用者付费方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供水、城市管道燃气和收费公路等。付费方式通常用于不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型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或者不具备收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市政道路、河道治理等。
VGF方式指用户付费不足部分由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融资担保和其它优惠,给予社会资本经济补助。VGF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医院、学校、文化及体育场馆、保障房、价格调整之后或需求不足的网络型市政公用项目、交通流量不足的收费公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