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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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8:41
甲方:
乙方:
在x年x月x日,乙方遭受意外伤害,经治疗和复查后已康复。为妥善解决此伤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及交通费用:甲方已支付乙方自受伤至协议签订日期间的所有医疗费、交通费共计x元(大写:xx人民币),此费用已在协议签订前全部付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此期间的任何费用。
二、一次性补助:甲方将于协议签订后x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元(大写:xxx),于x年x月x日付清。
三、费用分配:乙方应合理分配和处理一次性补助金,自行决定其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的分配方式,并自行承担后果。
四、迟延支付: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一次性补助金,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五、违约责任: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后,若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六、协议效力:此协议由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而成,双方均清楚违反协议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七、协议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协议终了:此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问题,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