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时期四十岁之前不能当尼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0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33

农业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朱元璋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中,把发展农业放在了首位,为了保证农业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动力资源。严格控制寺院的发展,明令各州府县只能有一个大寺院,禁止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当尼姑,严禁寺院收养童僧,二十岁以上的青年如果要是出家,必须得到父母和官方同意,出家后三年内还要赴京考试,不合格者潜发为民。这些*的实施,使得社会增加了一只庞大的劳动力大军。
朱元璋以释、老二教崇尚太过,徒众日盛,安坐而食,蠹财耗民,于洪武六年 (1373)十二月初二日下令裁并僧道寺观,禁止女子多为僧尼。
具体规定:府、州、县只存大寺观一所,合并僧徒,择有戒行的掌管,若请给度牒,必经考试,精通经典者,方许给度牒。又以民家女子多为尼姑、女冠,特别规定:凡年四十以上的,可听其便,不满四十岁的不许。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