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8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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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6:44
1、三包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2、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及三包凭证修理、换货、退货。
3、产品自售出之日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4、产品自售出之日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果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顾客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的,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新产品与原产品之间产生的差价,多退少补。
5、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第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凭前两次报告和第三次质检报告,由销售者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有同型号商品,但顾客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给予退货,但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相关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自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的待修的时间。)
6、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面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给予退货。
7、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