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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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06

一、在长春市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2.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3.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4.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应由经营者签署。)5.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6.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应由经营者签署。)7.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8.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9.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核对是否为本人。)10.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11.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2.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13.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变更经营场所时提交此项。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即租赁协议;(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4)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14.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5.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变更经营场所时提交此项。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即租赁协议;(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4)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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