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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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5
不是的,应该是婚假18天,产假158天。
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进行调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切实利益。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
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二、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2018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
三、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扩展资料:
2015年12月,全国*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审议通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婚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6
河北省2018关于婚假和产假的规定如下:
婚假:3+15=18天。
产假:基础产假98+60=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除给予42天规定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56天的延长假。
护理假(陪产假):15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河北省2018年产假新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延长产假60天。
扩展资料:
1、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对劳动者的福利*,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假百度百科-产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6
婚假:3+15=18天。
产假:基础产假98+60=15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护理假(陪产假):15天
2018年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二十八条具体内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 产假待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对劳动者的福利*,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7
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进行调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切实利益。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按照河北省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延长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二是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2018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三是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