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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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0:56
一、已经完成赠予的,财产所有权已经归他人所有;当然不能抵债。
二、赠予财产尚未交付的,可以撤销赠予。财产仍归自己所有,因此可以抵债。
1、《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产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交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