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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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7 11:30
成都摩托车可以上户和办驾照,成都实行的是限摩,成都只是3环以内禁止摩托车同行。
根据《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第八条未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准许驾驶该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公路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行摩托车通行,具体办法由市制定并公布。
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入城证的摩托车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一百五十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摩托车限行区域道路上通行,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00:52
法律分析:(一)关于摩托车上户的问题。待商家提供统一机动车销售*后,携带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居住证等到税务部门购买车辆购置税,再前往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摩托车上户业务。同时,驾驶两轮摩托车应持有相对应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二)关于我市摩托车管理及通行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中第一条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同时,第二条规定“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第一条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同时,第二条规定“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