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1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29
1、有合伙协议吗?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人退伙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情形: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3、根据你的叙述,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解决方法是首先合伙人之间协商一下,不行的话只能打官司了,你必须得提供在管理者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合伙企业没有盈利的证据等。
如果你把钱退给他,而且要打欠条的话,其实你们之间已不是合伙关系了,而是民间借贷关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29
第一,要搞明白一件事,你们这个合伙一共有几名合伙人?按照你上面所说,好像就你们两个人的合伙,那么你退出,就是合伙解散的法定事由,合伙要解散,清算的,就不存在退伙的问题。
第二,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就让其他合伙人共同打一张欠条,每人都要签字,约定还款期限等等,没有固定格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30
把嫂子压在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