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各地区前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最低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为60%,最大缴费基数为300%。其中养老保险为8%的个人20%,医疗保险为个人2%8%,失业保险为个人1%单位2%,生育保险为个人不支付单位的1%,工伤保险为个人不支付单位0.5-2%。
法律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