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临时建筑手续办理分两种:第一种有临时建筑许可证。第二不能取得临时许可证或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建造临时建筑的文件。临时建筑还可以按照期限分为2年和永久临时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