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期减免不影响毒品犯罪者的护照持有权利。但是,如果毒品犯罪者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就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此外,如果毒品犯罪者在判决中被限制出境,也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的人员,不得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犯罪分子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官职、职务和荣誉称号自判决确定时起终止;限制名誉权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限制人身自由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限制出境的,其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持有和使用护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因刑事案件被国家机关依法限制出境的公民,在限制期间内不得办理出入境证件。
总之,刑期减免后毒品犯罪者仍然享有护照持有权利,但如果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或判决中被限制出境,就无法持有和使用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