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夫妻离婚子女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子女怎么处理?

2024-04-06 来源:智榕旅游

夫妻离婚孩子判决方法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和女方住在一起。但是,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也可以和男方一起生活;

2、离婚时孩子两岁以下的,如果女方有以下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以和男方一起生活;

3、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4、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5、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真的不能和女人住在一起,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