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农机局 承包方:雷解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农机局
2、工程承包范围:办公楼改造维修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主材及辅助材料) 二、合同工期:
工期:20天(日历天)已综合考虑,法定节假日。 开工日期:2010年5月20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10年6月10日完工。 三、合同价款(计价由结算中心确认)
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合同总造价为5700元。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水电费、施工现场保护二次倒运,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管理费、利润、
税金、及现场垃圾清理。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后支付5700元。 五、工程质量和保修
由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日起,质保期为壹年。
以上条款,经双方商讨达成协议,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附:工程造价清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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